项目公示

(1)工程名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TCE精馏等设施提质降耗改造项目;
(2)工程性质:技改项目;
(3)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6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30万元;
(4)项目建设地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TCE装置部界内。
(5)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编号:2109-330851-04-02-927056),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淘汰原有导热油炉,以高压蒸汽代替天然气作为热源;购置塔类、器类、泵类、槽类、罐类及装卸车设施等国产设备,改造现有TCE精馏系统,以三氯乙烯(TCE)低沸物、PVDC氯油为原料,采用精馏提纯分离技术,回收3000吨/年反-1,2-二氯乙烯、4000吨/年粗TCE(TCE总产能不变),2999.3吨/年低沸物(TCE低沸物产能不增加);同时优化TCE原料及PVDC罐区、装卸车设施及辅助配套工程。”其中PVDC罐区改造内容企业已在《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PVDC/PVDF/TCE配套原料设施改造项目》(编号:2109-330851-04-02-575024)实施,故本环评不再重复评价。
(6)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
整个TCE厂区共含有员工实行四班三运转制,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装置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
受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委托,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查,并对项目资料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TCE精馏等设施提质降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5年4月8日,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衢州组织召开了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意见,根据专家组意见,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形成报批稿上报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批前对项目全本进行公示。


